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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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1月30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5年工作,请审议。
一、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5年,沙坡头区检察院在市委、沙坡头区党工委和区、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自觉接受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要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将服务发展大局置于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抓谋划、抓落实、抓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对重大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截止10月25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87件2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6件124人。共受理审查各类起诉案件365件496人(含2014年未结案件50件7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94件392人,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不批准逮捕91件148人,不捕率为54.41%,不起诉39件63人,不诉率为13.1%。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轻型快办等工作。不断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纠纷。针对以往捕后轻刑率高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沙坡头区检察院公开审查逮捕制度》、《关于对部分拟批准逮捕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规定》等制度,召开公、检两家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可能判处轻缓刑的不再报捕的规定》,形成了落实轻微刑事案件从快办理,注重法律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的制度层面的文件规定。今年捕后判处轻缓刑案件已由2014年的62件71人,减少为26件30人(部分案件为上一年结转案件),比例从27.3%下降为19%,基本扭转了捕后轻刑率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矛盾纠纷。
创新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从严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条件,进一步落实社会调查、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诉率,受理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案件21件26人,其中批准逮捕12件17人,不批准逮捕9件9人,不捕率为34.61%。共受理审查未成年人起诉案件35件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5件41人,不起诉5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正在审查4件5人。2次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
排查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开展涉检信访重点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对2件有进京上访苗头的涉检信访案件,及时制定包案方案,落实稳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重复来访,越级上访。受理来信来访案件47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2件(次),办理群体性信访案件10件,共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8件,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1人。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开展走访慰问特困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教等系列活动。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组织21名科级以上干警定期深入到海原县曹洼乡曹洼村等帮扶点,开展“321”定点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帮扶工作,安排1名干警到中宁县喊叫水乡马塘村驻村帮扶,全年共落实帮扶资金2万余元。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今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43件,同比上升了40%,初查43件44人(上年度结转1件1人),初查率100%,立案15件17人,所立案件中,大案13件15人、要案1件1人,大案比例为87%。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4件16人,提起公诉11件11人,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1件14人(含上年度结转案件)。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件,立案1件1人,移送起诉3件3人(含上年度结转案件)。
继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深入辖区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宣讲7次,受教育人数共计800余人。完成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1份,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1次,发放检察建议2份,预防调查发现案件线索并移送侦查部门立案侦查3件。利用下访巡访、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2次,借助微博、微信、检察门户网站等,不断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创新自侦办案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立案前报备批准、公诉引导侦查取证、侦查一体化机制,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断提升侦查员发现犯罪、突破案件和证明犯罪的能力。
(三)大力加大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重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有效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等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0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追捕1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发《检察建议》1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6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30件。二是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向公安机关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追诉漏犯9人,其中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已起诉开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对196件案件提出了量刑建议,采纳177件,采纳率达到 90.3%。三是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大力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受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督促收回国有资产3000余万元。
(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一是组织干警结合日常执法办案,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对赃款赃物扣押、接受、入库、保管、移送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涉案款物零差错。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会,侦监、公诉及反贪部门选取本部门2013年以来捕后不诉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及撤回起诉案件、自侦撤案案件11起案件为典型案件,逐案分析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二是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修改完善书面流程监控工作标准,建立流程监控台账,通过网上巡查及时查找各部门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案件管理信息月报制度。及时对在办案件进行办案期限预警。案件评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每季度对各业务部门已结案件按40%的比例抽查后交由检委会委员评查,其余案件由业务部门组织自查、互查。对科室自评案件,规定年底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对评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案件承办人,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及外出培训机会。三是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将执法办案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推行案件信息公开检察长督办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检务公开专项督查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3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9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48份,网上受理辩护和代理预约42(人)次。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部分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社会人士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窗口单位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一是窗口服务更加优化。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建设,今年我院在“控告申诉大厅”基础上建成“检察服务大厅”,积极发挥窗口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专设检察长接待室、举报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听证室、视频接访室等区域,最大限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规范了窗口服务程序,明确接待群众文明用语、行为准则、业务术语,做到微笑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检察形象更加亲民。不断探索联系服务群众新方式,统筹推进检察资源和新兴媒体良性互动,建成微信公众平台,将文字、图片、视频、音乐等元素相结合,制作图文并茂的检察微信,形象生动的宣传检察工作。截止目前,共发布检察微信9期,通过官方微博、检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信息4000余条。开展“检察宣传月”活动,抽调7名骨干通讯员,组建宣传小组,深入到执法办案一线采写信息,集中向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一批高质量的简报信息和通讯稿件。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坚持“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奖励”,激发干警创作热情。截止目前,我们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81篇,40篇简报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和主题征文活动7次,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4篇。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政执法水平。结合“守纪律,讲规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做到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定期深入各部门开展调研。一是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以“每周一讲、每人一课”、检察理论调研文章竞赛、案件评查、法律文书制作以及文字录入竞赛等活动为载体,促使干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每季度举行一次文体活动,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凝聚向心力。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我们坚持从严治检,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定期对干警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各项工作每月督查通报制度,通过对各项工作每月进行督查、通报,将全年工作量化、细化,力求每个工作细节都达到零失误。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干警检容风纪、岗位履职、出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干警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等制度。严格推行执法办案黄、橙、红“三级防范”风险预警和责任捆绑机制。今年以来,共对1名干警发出“橙色二级预警通知书”、对8名干警发出“黄色三级预警通知书”,2名干警在全院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各位委员: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案件质量明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市委及上级检察部门年初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沙坡头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干警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等都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
二、2016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内陆开放型经济、丝绸之路经济建设、中卫二次创业新征程等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融入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深入贯彻学习五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五中全会的召开、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促进地方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众型等新类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三)在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继续保持查办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劲势头。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权力集中的重点环节、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针对惠农资金、涉农补贴在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等环节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司法不规范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严密的制度促进规范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发挥主任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工作。
(五)在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检察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抓文化、抓作风、抓制度落实,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位委员: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为中卫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汇报完毕。